湖南省档案馆湖南省档案馆2023年新中国成立后档案数字化加工及监理(包2)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6月9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3]000470号-2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档案馆(甲方)
供应商(全称):北京汉龙思琪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档案馆2023年新中国成立后档案数字化加工及监理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3]000470号
3、项目内容:湖南省档案馆2023年新中国成立后档案数字化加工及监理
4、是否分包:是
5、项目负责人:王康
6、联系电话:0731-82219415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176000大写:壹佰壹拾柒万陆仟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3年06月09日,完成日期:2023年11月16日。总日历天数:160天。
2、地点: 湖南省档案馆
3、方式:现场交付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湖南省档案馆验收方式:邀请专家评审验收
验收标准:《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31—2017)、《档案著录规则》(da/t18-2022)、《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 9705-2008)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3-06-08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叁份,供应商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06月08日
合同订立地点: 湖南省档案馆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叶建军 | 法定代表人:沈琛 |
委托代理人:周昕波 | 委托代理人: |
电话:18607312008 | 电话:010-67889516 |
传真: | 传真: |
地址: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8号5幢407号(德胜园区) |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
帐号:010909780001201090499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