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档案馆湖南省档案馆2024年度新中国成立后档案数字化加工及监理项目(包3)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6月6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4]000409号-3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档案馆(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新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档案馆2024年度新中国成立后档案数字化加工及监理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4]000409号
3、项目内容:湖南省档案馆2024年度新中国成立后档案数字化加工及监理项目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张明
6、联系电话:0731-82218247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352800
大写:叁拾伍万贰仟捌佰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1、起始日期:2024年06月04日,完成日期:2024年12月01日。总日历天数:180天。
2、地点: 湖南省档案馆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湖南省档案馆
验收方式:邀请专家评审验收
验收标准:《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31—2017)、《档案著录规则》(da/t18-2022)、《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 9705-2008)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06-04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叁份,供应商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06月04日
合同订立地点: 湖南省档案馆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周昕波 | 委托代理人:曾宇婷 |
电话:0731-81128417 | 电话:0731-85530890 |
传真: | 传真: |
地址: |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 |
帐号:0878791201003040595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