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20年度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
成果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档案局、档案馆,省档案馆,省直机关各单位档案部门,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根据《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档办函〔2020〕90号)精神,为做好2020年度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推荐对象为2019年9月底前验收完成的成果,且符合《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办法》(档发〔2018〕17号)规定的成果推荐条件和要求。
二、推荐程序
(一)资格审查。申报单位须填写《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推荐书》《申报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简表》,发送电子版至省委办公厅档案宣教处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推荐条件和要求的申报单位,不予受理。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7月30日。
(二)成果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申报单位,按要求准备成果材料,发送电子版至省委办公厅档案宣教处进行审查,成果审查通过即获得推荐资格。成果材料包括:工作报告、研究报告、验收证明、查新报告、推广应用证明等。成果审查截止时间为8月10日。
(三)正式推荐。
1.系统申报。获得推荐资格的申报单位,登录国家档案局网站“档案科技管理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后向省档案局提交,由省档案局填写推荐意见,汇总后向国家档案局推荐。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14日。
2.纸质材料报送。申报单位须将《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推荐书》与成果材料合并装订成册(一式5份),连同《申报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简表》(1份)寄送至省委办公厅档案宣教处。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8月20日。
《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奖励推荐书》《申报国家档案局优秀科技成果简表》电子版可在国家档案局网站“档案科技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