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湖南省党部
发布时间:2015-12-28
湖南省档案局 sdaj.hun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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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概况
国民党在湖南的早期地方组织系1912年9月成立的中国国民党湖南支部,谭延�]任部长。该支部是由清末民初形成的同盟会、统一共和党、国民公党、国民共进会、湖南民社、辛亥俱乐部等政治团体合并成立。随后汤芗铭等主湘,对其活动极端压迫,因而活动停止。1921年,孙中山委覃振为部长,来湖南整理支部,但在赵恒惕压迫下,仍未能有多少组织活动。1923年4月,国民党中央派夏曦、刘少奇回湘与覃振秘密重组国民党湖南地方组织,随后在长沙、安源、宁乡等地先后成立四大分部。同年9月,设总支部于长沙,由夏曦、何叔衡等组成,内设总务、党务、财务、宣传、交际5科。 1924年4月,成立中国国民党湖南临时省党部于长沙。1925年5 月25日至6月1日,中国国民党湖南省第一次全省代表大会在长沙秘密举行,正式成立中国国民党湖南省党部,李荣植、夏曦、李维汉为常委。1926年7月,北伐军光复湖南,省党部遂开始公开活动。1927年5月21日,许克祥在长沙发动“马日事变”,国共合作的湖南省党部被打散。5月24日,在湖南的国民党右派组织成立中国国民党湖南省救党委员会。6月24日,武汉国民党派唐生智回湘,解散了救党委员会。1927年7月,唐生智等奉令另组中国国民党湖南省改组委员会,重新登记党员,改组各级党部。委员会下设秘书处及组织、宣传、农民、工人、商民、青年、妇女7部。1928年 2月,“西征军”入湘,省改组委员会结束。另组中国国民党湖南省临时党务指导委员会。同年4月,正式成立中国国民党湖南省党务指导委员会,下设秘书处及组织、宣传、训练3部。同年5月增设民众训练委员会,翌年7月,奉令将其撤销并入训练部。1931年9 月,中国国民党湖南省第三次全省代表大会召开,选举第三届执行监察委员候选人。后报经国民党中央圈定,何键、彭国钧等为执监委员,并于1932年2、3月先后宣誓就职。执行委员会以何键等三人为常务委员,下设组织、宣传、训练3科。1934年4月,中国国民党湖南省第四次全省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了第四届执行、监察委员会,其内部组织未变。1936年,第四届执监委员会奉令停止活动,由国民党中央派特派委员来湘主持党务。1938年,取消特派委员制,改为主任委员制,恢复省执行委员会,但主任委员及委员仍由国民党中央直接遴派。下设组织、宣传、民训、总务4科。此后因抗战,省党部辗转迁徙,全省代表大会一直未开。1946年9月,中国国民党湖南省第五次全省代表大会在长沙召开,选举产生了第五届执监委员会。1949年8月,湖南和平解放,中国国民党湖南省党部的活动亦随之结束。
该部系中国国民党在湖南的地方组织。其主要职能是:制定检讨全省党务工作计划、报告、总结;研究全省党务工作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办事细则、组织规程;执行国民党中央的命令及全省代表大会决议;审查本省党务进行情形;掌管全省各级党部组织和党员训练工作等。
(二)档案情况及其内容
馆藏该全宗档案360卷,档案起止时间为1926~1949年,档案按机构――问题――年代分类方法立卷,有全宗介绍、案卷目录、卷内文件目录、人物及组织卡等检索工具。
重要档案提示:有该部关于清乡、防共、“铲共”等材料;中国国民党湖南省历届代表大会会议材料;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及国民党湖南省党部在各个历史时期的工作计划、报告、总结等材料。
档案主要内容:
1.综合 有蒋介石在新生活运动、国民精神总动员纪念会上及三民主义青年团代表大会上的广播词、训词;宋美龄在美国国会上的演说词;实施宪政工作的决议及宪政研究运动纲领;国家总动员法实施纲要;国民党中宣部对我国抗战形势、国际局势的分析;有关国际通货膨胀及严禁在沦陷区强征兵员、粮食等文件材料;省党部关于发动民众抗日,改革政治、经济、发展生产,限制物价,管制物资,提倡国货、限制日货,征收田赋、税收,奖励农、工、商团体办理职业学校、职业训练班等文件材料;国民党全国民运工作讨论会议告民众书;省党部关于争取第三次长沙会战胜利的宣传纲要及指示等材料。
2.党务 有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湖南全省代表大会会议材料;中央和省执行委员会,省监察委员会,省党务指导委员会及省党部,各直属党部、区分部、特别党部有关报告、宣言、会议记录、工作计划及各种总结等材料;党务工作纲要;1939年前湖南省历年党务概况;该部制颁的各级党部加强党的组织及活动实施方案,建立强固的党的组织讨论大纲,党务训练班组织规程,党务基层干部及社会工作人员训练实施计划等材料;该部关于在人民团体内建立党的组织,发展党员及党员任用、处分等材料;有关严禁党的工职人员赌博、贪污、参加帮会、兼营商业及投机事业等文件材料。
3.组织人事 有该部及其直属党部、区分部、特别党部组织章程、办事细则及其机构设置,人员任免、考核、甄审,党员进修等材料;国民党省、县代表大会组织法大纲;修正县执行委员会、监察委员会选举大纲条例;省执行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组织系统表;修正民众团体组织方案;参政会组织条例;省、县参议会党组织纲要;省党部、中华海员特别党部委员及职员名册;各机关单位、学校、厂矿及全省各县市党员名册,党员调查表;国民党处分党员名册及共产党自首、叛变、退党人员名册;省党务训练所毕业人员名册;人民团体、工商团体调查表。
4.反共“剿共” 有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及该部制颁的《清乡条例》、《湖南省清乡实施办法》、《防制奸伪活动实施办法》、《针对奸伪农村活动阴谋拟具防范意见》等法规、条例;何键等人清乡、“反共、“剿匪”演说词;关于防范共产党活动和暴动,组织建立外围团体,侦查、缉拿共产党员,破获共产党组织等材料;蒋介石来湘鄂赣督师“剿共”情况的材料;该部关于查禁、取缔进步书刊等文件材料;国民党窃取的共产党及其领导的红军有关政治、军事方面的情报资料。
5.其他 有该部创办的反映政治、经济、外交、党员训练等方面情况的《宣传周报》、《每周情报》、《湖南党务》等刊物;反映清党及国民党党改革新运动,“剿匪铲共”情况等内容的《革新月刊》;各县市党部创办的《共信周刊》、《前进创刊号》、《钟声月刊》、《党务月刊》等;《党务法规辑要》;国民党关于以反共为中心的特种宣传指示;湖南省战时出版管理暂行办法;该部对国赋员及其人士投寄稿件、发表论文的规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