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档案看湖南赤脚医生的兴衰
档案是党和国家宝贵的文化财富,是记录和传承历史的重要载体。在湖南省档案馆有关医疗卫生的档案资料中,关于合作医疗和赤脚医生的记载,成为研究湖南现代医疗史的珍贵材料。
从档案记载来看,湖南赤脚医生的兴衰与党和国家的政策密切相关。新中国成立后,医疗资源大都集中在城市,农村缺医少药的情况比较严重。1965年6月26日,毛泽东在听取卫生部有关医疗资源分布的汇报时指示:“应该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去,培养一大批农村也养得起的医生,由他们来为农民看病服务。”这就是著名的“六·二六”指示。在毛泽东的意见下,培养一批农村“养得起”“用得动”“留得住”的医生,成为解决农村卫生问题的重要法宝。不久之后,全国各地纷纷建立起了一支关注农民身体健康状况的医疗队伍——赤脚医生。
根据档案资料显示,赤脚医生指的是没有经过系统的医学理论学习和实习、仍持农业户口、不脱离农业生产、没有纳入国家编制的农村医疗人员。他们经过几个月的培训,可以掌握一些卫生知识,可以治疗头疼脑热等常见病,能为产妇接生,主要任务是降低婴儿死亡率和减少传染疾病。赤脚医生通常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医学世家,二是初高中毕业生中略懂医术病理者,其中有一些是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在湖南,赤脚医生的数量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一度发展到8万多人,几乎每一个生产大队都有2-3名赤脚医生,其中1名为女性。他们没有固定工资,有的只是每月从生产大队拿到一些补贴;有时以生产队记工分代酬,微薄的补贴和工分很难解决生活问题。尽管艰苦,但赤脚医生却非常尽职尽责,满腔热情地为人民服务。
改革开放后,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农村的实行,人民公社逐渐瓦解,旧的农村合作医疗也趋向解体,广大赤脚医生赖以生存的体制机制不复存在。1985年1月,《人民日报》发表《不再使用“赤脚医生”名称,巩固发展乡村医生队伍》一文。从此,“赤脚医生”逐渐消失。根据2004年1月1日起实行的《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乡村医生要经过相应的注册及培训考试,才能以正式的名义执照开业。至此,赤脚医生这一群体正式退出了历史舞台,湖南的赤脚医生也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湖南大学 赵东星)